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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县委书记曾建400人干部群,要求每天将其工作场景拍到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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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1-22 02: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种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县委书记要求干部每天将工作场景拍到群里,这种行为属于“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因为这些信息属于公民的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收集、使用、出售或者提供。

此外,这种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造成了严重威胁,对公民的隐私权构成了侵犯。

因此,县委书记要求干部每天将工作场景拍到群里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立即停止,并对已经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删除。如果涉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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