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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砸记者采访设备,“冲动”不是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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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17 10: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7月15日上午,湖南媒体发布视频称,市民举报在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买到疑似不合格产品,记者实地采访过程中遭企业负责人阻扰。视频画面显示,一男子从记者手中抢过摄像机重摔粉碎,并试图抢夺记者手机。当天晚些时候,长沙警方通报称,打砸记者设备的谢某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事后,涉事企业负责人称“事情发生像鬼一样,确实是冲动了,不能违法”。然而,这轻飘飘的一句“冲动了”,实则是对法律与监督的双重漠视。采访是记者的权利,正当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该企业负责人暴力阻挠记者合法采访、摔砸采访设备,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且此次被砸的摄像设备价值超4万元,远超过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5000元的立案追诉标准。企业害怕镜头,说到底还是心里有鬼。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涉事电缆不仅低于国标,连企业自己定的标准都没达到。该负责人面对消费者时装得坦坦荡荡,记者一来就原形毕露,这种两面派做法说明,砸摄像机根本不是情绪失控,而是骨子里敌视舆论监督。信誉比黄金还贵重,砸向摄像机的每一拳,都砸向了自家生意的根基。这一砸,不仅把企业的名声砸了,也把自己“砸”进了法网,付出了沉重代价。这起事件也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在信息透明化时代,试图用暴力“捂盖子”只会让舆论反噬更猛烈,暴力抗法终将自食恶果。企业只有学会敬畏监督、敬畏法律,面对镜头时用事实说话,才能赢得市场与消费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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