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评指出,高质量立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立法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针对性。
首先,高质量立法要体现时代特征,紧跟时代步伐。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变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立法工作需要及时反映这些变化,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法律体系与时俱进。
其次,高质量立法要注重民主原则,充分听取和集中各方面意见。通过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立法协商等方式,增强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立法更加符合民意,更能反映社会各界的合理诉求。
再次,高质量立法要强化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立法应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精准立法来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法律制度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法治效能。
高质量立法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立法协调。在立法过程中,要考虑到各项法律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避免立法冲突,构建起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法律体系,形成法治合力。
以高质量立法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法治新动能,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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